一、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智能财税基本技能训练平台采购
2.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采购内容:智能财税基本技能训练平台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20个日历日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投标供应商在2023年11月15日下午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为标题,发送报名邮件至招标工作小组邮箱zb_sz1z@163.com。邮件内容应包括:
A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
B填写投标报名表,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
C授权书,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
招标工作小组收到上述材料,通过邮件回复确认,视为报名成功;若投标供应商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招标工作小组邮件回复确认的,视为未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的没有投标资格。
2.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单位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招标文件有内容变更或补充,招标人将在开标前2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
3.投标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四副,请密封装在文件袋中提交。软件演示内容可通过U盘介质存储一并提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招标工作小组邮箱zb_sz1z@163.com)应于2023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送达江南app客户端下载安装 福中路值班室, 因校园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不予进入校园。逾期或没有有效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1